在2018版培养方案中,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简称:创新学分)分为校院两级。本科生需修满至少4学分的校级创新学分和各专业规定的院级创新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具体认定与录入通知如下:
一、校级创新学分
校级创新学分中除创新创业公共选修课程以外的学分不得低于2学分,本科生获取校级创新学分有多种途径,相关实施细则和认定标准请见附件1《北京邮电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校级创新学分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录入,申请办法请见附件2,创新学分相关申请表格请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https://oldjwc.bupt.edu.cn/content/content.php?p=9_39_607。
二、院级创新学分
学院创新学分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而定,院级创新学分由各学院教务科负责审核录入,申请办法请关注各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
请各相关单位登陆本科教务管理系统https://jwgl.bupt.edu.cn/,在“实践教学”->“创新技能学分”中进行创新学分的录入。为保证2018级本科生的顺利毕业,请各相关审核单位于3月31日前录入负责审核的创新学分相关信息。
各审核单位联系方式请见附件3。
同学们可登陆教务系统:https://jwgl.bupt.edu.cn/,在“实践环节”—>“创新学分”—>“创新学分查询”中进行学分查询。
如需认定已选校级双创类课程为其他类别,请填写附件6《校级双创类课程认定申请表》。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2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关于创新学分的核查和录入,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联系人:温少欣
邮箱:shaoxinwen@bupt.edu.cn
电话:62283534
教务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