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教务[202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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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版培养方案中,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简称:创新学分)分为校院两级。本科生需修满至少4学分的校级创新学分和各专业规定的院级创新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校级创新学分中除创新创业公共选修课程以外的学分不得低于2学分,学院创新学分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而定。
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上线创新学分查询功能,同学们可登陆查询地址:https://jwgl.bupt.edu.cn/,在“实践环节”—>“创新学分”—>“创新学分查询”中进行学分查询。
本科生获取校级创新学分有多种途径,相关认定标准请见附件1,各部分创新学分成绩申请办法请见附件2,各审核单位联系方式请见附件3,创新学分相关申请表格请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https://oldjwc.bupt.edu.cn/content/content.php?p=9_39_607。
目前校级创新学分中“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雏雁计划”和“竞赛”已经录入完毕,请各位同学登陆教务管理系统中核对这部分的成绩是否准确。如有遗漏,请按照附件2中的申请办法于3月31日前进行成绩补登。院级创新学分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而定,如学分未满请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补录,详情请咨询各学院教务科。
关于创新学分的核查和录入,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联系人:温少欣
邮箱:shaoxinwen@bupt.edu.cn
电话:13811567944
教务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