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雏雁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雏雁计划”项目是北京邮电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我校“雏雁计划”立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帮助学生完成在导师指导下,以“兴趣驱动,自主实验,重在过程”为原则的创新实践项目,根据《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 雏雁计划由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管理
1)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协调指导老师、各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雏雁计划”的资源协调、宣传策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导师管理等;
2)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定级或中期检查结果及指导教师反馈意见,指导监督各项目组创新实践活动。定级或中期检查结果为C级的项目,由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督促改进。仍不能达到“雏雁计划”要求的,经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与指导教师审核后予以终止实施。
2. 指导教师职责
1) 参与“雏雁计划”选拔赛、项目立项、定级、中期检查、结题验收评审工作;
2) 指导创新实践活动,协助学生解决关键问题,确保创新实践的顺利进行;
3) 周期性检查学生“雏雁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评审学生工作成果,督促学生完成项目任务;
4) 开展创新创业专题讲座、培训每学年至少一次。
3. 项目负责人职责
1) 组织团队参与“雏雁计划”选拔赛;
2) 按照研究计划组织团队完成立项项目的创新实践工作,定期线上提交项目成果;
3) 组织团队按照规定完成项目立项、定级、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相关工作,负责优秀成果(论文)的发表与推广(产品与专利);
4) 按学校相关财务规定完成项目经费使用,做好使用明细记录,妥善管理项目资料、实验器材、设备。
二、实施流程
1. 项目申报
1)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均可申请“雏雁计划”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2) 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不影响各学期课程的学习,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创新方法、前沿技术或双创实践活动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创新实践活动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创新团队(不超过5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3) 秋季学期初,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雏雁计划”及选拔赛宣传活动;
4) 宣传活动开展2个月内(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学生参与 “雏雁计划”选拔赛。通过选题、资料搜集和调研,填写《北京邮电大学“雏雁计划”选拔赛报名表》,并按要求参加“雏雁计划”选拔赛答辩;
5) 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根据申报项目具体情况组织指导教师。申报项目分类,并根据分类进行分组,各组组织专门指导教师多对多完成组内项目指导及评审工作;
6) 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组织“雏雁计划选拔赛”对申请项目进行筛选并对入围项目予以公示;
7) 入围项目须按时提交《北京邮电大学“雏雁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完成立项。
2. 定级、中期检查
1) 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定级与中期检查的策划、组织及实施,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定级与中期检查结果分A、B、C三个等级;
2) 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根据定级或中期检查要求准备并提交成果材料;
3) 指导教师对定级或中期检查成果材料进行评估,给项目定级,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提出反馈意见;
4) 定级与中期检查结果作为结题验收评审的依据。
3. 结题验收
1) 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结题验收的策划、组织及实施,答辩成绩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
2) 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根据结题验收要求提交成果材料,准备答辩。答辩过程鼓励学生现场演示项目成果;
3) 指导教师根据结题验收成果材料、学生答辩、项目组定级及中期结果进行评估,确定结题成绩;
4) 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结题验收结果公示及公布。
三、 项目培训
1. 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组织培训、讲座等活动。各项活动由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统一规划、协调、组织实施;
2. 指导老师具体承担讲座、培训,与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协调确定培训、讲座时间、内容;原则上各指导老师至少承担一次讲座或培训工作;
3. 各项目组原则上必须按要求参加讲座、培训活动。
四、项目变更
项目运行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出现以下的变动情况必须报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审核:
(一)人员变动
1) 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负责人因故确实不能或不宜继续主持项目的,由指导教师提出变更意见,经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
2) 指导教师变更。指导教师因故短期不能履行指导任务的,应安排临时替代人员完成指导工作;指导教师因故长期不能履行指导任务的,向叶培大创新创业提出变更意见,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
3) 项目组成员变更。项目组学生确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进行项目研究的,由项目负责人与指导教师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增加成员。成员退出或新增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成员变更意见,经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
(二)项目名称变更
项目名称原则上不予变更。若确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项目名称,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变更意见,经指导教师认可、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对项目名称作调整。中期检查之后,不允许项目名称变更。
(三)项目终止
由于一些不可预期因素而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时,项目负责人提出终止意见,经指导教师认可、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同意后,可以终止项目。
五、经费管理
1) 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定预算,经费使用按预算、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及《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实践基地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预算框架下自主使用项目经费,经费使用自主权在项目负责人;
2) 项目经费根据各项目定级、中期检查成果分批下拨。开支项目的报销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经指导教师审核、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后予以报销;
3) 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具体细则参照学校财务处及《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实践基地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4) 学校对项目经费实行监督管理,保证使用科学、合理、高效。
六、安全保障
1. 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与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进入实验室等科研场所应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
2. 学生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因研究需要离校24小时以上者,应征得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外出调研时要遵守当地的各项法规并要注意人身安全;
3. 对不遵守安全制度的学生,应进行批评教育,违纪严重且不改者应终止其项目的执行。
七、奖励机制
1. 参加“雏雁计划”项目学生的奖励政策
(1)参加“雏雁计划”活动并达到预期研究目标的项目团队,可获得北京邮电大学“创新实践与课外活动学分”,根据结题成绩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获得创新学分分值: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团队成员获得相同奖励学分分值;
(2)参加“雏雁计划”活动,结题成绩获得优秀的团队获得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试验班优秀推荐资格,推荐资格不顺延。
2. 指导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教师的奖励
(1)设立雏雁计划项目优秀指导教师奖,对获奖教师学校给予表彰;
(2)指导教师的工作当量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八、项目总结与展示
1. 材料归档
教务处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在项目结题验收后,应及时做好项目总结、验收资料及研究成果的汇集工作。
2. 项目展示
教务处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汇编雏雁计划研究成果,可组织成果展示与交流。
九、违纪处理
按照学校“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十、其它
1. 凡本办法规定的未尽事宜参照《北京邮电大学雏雁计划管理办法》《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实践基地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2. 雏雁计划由学校资助经费,所有成果归北京邮电大学所有;
3. 叶培大创新创业学院将启动“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平台”,构成信息共享、师生交流、流程管理的平台;
4.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5. 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18年3月